“AI高科技讓孩子告別錯音”“這款陪練軟件能讓孩子不彈錯”“減少親子矛盾,孩子更愛練琴”……近一段時間以來,在各大短視頻平臺上,一款名為“小葉子”的智能陪練APP廣告時常會出現在不少家長的手機屏幕上。然而,《中國消費者報》最近卻接到不少家長投訴稱,其宣傳的“智能”功能并不智能,難以實現所謂的陪練效果,而且還存在打折返現、不滿意隨時退等承諾難兌現的問題。《中國消費者報》對此展開了深入調查。
智能陪練不智能
小葉子智能陪練APP是小葉子(北京)科技有限公司打造的一款以AI驅動的鋼琴陪練軟件,由鋼琴家郎朗代言并推薦。其廣告宣稱,該產品主打AI糾錯、消滅錯音,且有彈奏評分系統,有最全曲譜庫,旨在通過AI琴聲識別技術,幫助孩子解決練琴過程中的音準、節奏等問題,從而解放家長,達到智能陪練的效果。
連日來,多位家長向《中國消費者報》反映,在短視頻廣告宣傳吸引下,購買了小葉子智能陪練APP年卡,發現其宣傳的“智能”功能并不智能,難以實現所謂的“陪練”效果。
上海的陳女士稱,8月9日她通過小葉子智能陪練平臺購買了價格為1800元的一年卡,當天試用期間,發現這款所謂的智能軟件讓孩子很痛苦——很多音孩子明明彈對了,系統卻顯示彈錯了,孩子不愿意再用。第二天,她向銷售人員申請退款,對方以公司有規定為由拒絕。8月17日,陳女士通過社交網絡平臺發起投訴后,銷售人員同意了她的退款請求。陳女士按要求添加負責退款人員的微信后,對方卻又表示不同意退款。
8月22日,青海西寧的丁先生反映:“小葉子APP里很多教材缺少配套教學視頻,孩子沒法跟著學。此外,孩子在學習過程中,我發現很多常見的譜子里面都沒有,還有些曲譜的標題與內容不匹配。盡管買了年卡,但我們很快就不再使用了,申請退款,卻遭到了平臺的拒絕。”“當初就是看到郎朗的代言廣告才買了年卡,但后來孩子在練習過程中,我發現除了曲庫不全外,很多音彈下去之后,系統識別不了或者顯示錯誤,這叫什么陪練啊,這種情況下不同意退款,太不講道理了。”8月23日,廣東深圳的張女士對《中國消費者報》說。“小葉子智能陪練APP的評分和計時功能也有問題,孩子彈得快分數就高,彈得慢分數就低,這其實是錯誤的指向,而且有時練習了1小時,系統卻顯示時長為10多分鐘。”四川成都的安女士說。
返現承諾難兌現
小葉子智能陪練返現承諾難兌現,也是引發消費者投訴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8月23日,遼寧沈陽的吳女士向《中國消費者報》反映,今年6月18日,她通過小葉子智能陪練APP購買了價格為2800元的兩年卡,購買時銷售人員向其承諾,每周都有返現活動,兩年可返1040元。“買卡之后,卻根本沒有返現。”吳女士隨即提出退款,但遭到拒絕。
2020年6月,廣東佛山的蔡女士給孩子購買了小葉子智能陪練的課程。“小葉子智能陪練以前確實有返現活動,比如去年10月份是每周發朋友圈打卡1小時返現10元,但后來不斷變化,今年5月直接取消了返現活動,每次只能返1000個金葉子,而金葉子只能兌換禮品。”蔡女士說。
購買容易退款難
調查中,不少家長反映,小葉子智能陪練銷售人員大多承諾“購買年卡后如果不滿意可隨時退款”,而實際上并非如此。
今年2月,青海西寧的丁先生花1900元為孩子購買了小葉子智能陪練年卡。“購課時銷售人員承諾,不滿意可以隨時退款,我后來發現平臺示范視頻很少,無法達到陪練目的,便請求退款,對方卻表示不能退款。”丁先生說。
廣東佛山的蔡女士稱,去年11月11日,她花1710元購買了小葉子智能陪練年卡,購買時銷售人員承諾,只要課程未激活,后期可以全額退款。今年7月,在課程未激活的情況下,她申請退款,平臺卻一直未退款。8月18日,蔡女士向12315投訴。8月19日,銷售人員回復可以退款,但卻稱“具體何時退款需要等財務通知”。
今年7月,江蘇徐州的夏女士通過小葉子智能陪練平臺,給孩子購買了1900元的年卡,在7天試用期間,因孩子使用體驗不好,便申請退款,但平臺至今未退款。“購買協議上規定,針對智能陪練全年性的服務產品,用戶購買7日內,可選擇退費。用戶退費應按本協議有關退費規定進行,退費周期為14個工作日,但至今已過了1個多月,平臺仍然不退款。”夏女士說。
8月27日,《中國消費者報》撥打小葉子智能陪練官方客服電話,反映上述消費者的投訴情況。客服人員表示,將向公司有關部門反饋,兩個工作日會給回復。截至發稿,《中國消費者報》未收到回復。
8月30日,《中國消費者報》在黑貓投訴平臺上搜索“小葉子智能陪練”關鍵詞,顯示有304條結果,其中大多數反映平臺存在虛假宣傳、退費難等問題,僅8月份以來其投訴量就多達80多條,大部分顯示為“已回復”或“處理中”。
專家觀點
不履行承諾涉嫌欺詐
“如果經營者事先對消費者有承諾,但是事后卻未履行,就構成了違約。鋼琴音準的訓練對孩子至關重要,如果智能陪練軟件不智能,達不到陪練目的,消費者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。”8月28日,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蘆云在接受 《中國消費者報》采訪時表示:“如果沒有合同的約定,但因問題的發生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,消費者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費。”
針對小葉子返現承諾難兌現的問題,蘆云表示:“如果經營者事先承諾每周都有返現活動,實際上卻沒有或借口不履行,便屬于虛假宣傳或誤導宣傳,甚至有可能構成消費欺詐。返現活動的規則一旦作出,就是一個格式條款,經營者想要更改活動規則,必須事先經過消費者的同意,如果消費者不同意,就不能更改,經營者單方更改是無效的。”
對于不滿意可退款的承諾不履行的問題,蘆云認為,如果這一承諾記載于合同中,那么經營者不履行的行為就構成了違約;如果是經營者的宣傳,那么經營者的行為就構成了虛假宣傳,甚至構成欺詐。消費者以合理合法的理由提出退款時,如果經營者無理拒絕、無故拖延,除要承擔民事責任外,還應該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。
蘆云提醒消費者,如果發生此類糾紛,可以選擇跟經營者協商解決,或者向相關部門投訴,也可以通過仲裁和訴訟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。(來源:中國消費者報 作者:杜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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